转发湘农教发〔2015〕6号关于选修2015年春季学期课程的通知

2015/06/05 03:33:46   作者:admin_jx     点击:

各学院、学生班:
为适应学校教学运行管理需求,学校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了新的教务运行管理系统(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了2015年春季学期课表的安排与优化。本学期将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做好选课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学习“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附件1),了解本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各学期所开的课程,制定选课方案。为了保证此次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学生(国际学院学生不参与网上选课)。
二、选课说明
1.必修课程  学校按教学计划对2015年春季学期必修课程进行选课预置,学生不能自行删除。
2.限选课程  学校已经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将专业限选课预置到个人课表。学生根据已预置课程做好网上选课工作,对需要选修的课程进行选定(系统默认为学生没有选修该课程)
学生个人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选课——学生选课】中查询已经安排好的专业选修课,点击需要选修的课程代码或课程名称,在弹出的界面“选择情况”进行点击,同时在“预定教材”选项选择是或否,然后点击“选定”按钮,在弹出的“保存成功”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专业选修课选课。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限选课程将予以停开。
3.全校性任选课程  学生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询“2015年春季学期校任选课清单(本部)”,其中2013级、2014级学生根据 “2013级、2014级学分设置标准”要求选择需要选修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2011-2012级各专业全校任选课要求均为21学分(含素质拓展4学分,其中专升本学生要求修读6学分)。
学生个人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首先查询选课通知及全校开设的任选课课程名称,在【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中查询自己的课表空闲时间,在【网上选课——校选选修课】中根据“有无余量”找到有余量的课堂,根据上课时间查询与自己课表不冲突的“可选课程”,或根据课程名称查询“可选课程”,在与已选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课程,选定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操作,全校性任选课单个课堂不足30人的予以停开
4.本次选课直接正选,不进行预选和退、补选,请同学们预先做好选课计划。
三、选课时间
3月9日下午—3月13日上午进行, 3月13日下午整理选课数据,关闭选课系统。
四、选课方式
1.学生可登陆下列任一地址,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
登录地址1:http://10.8.9.39
登录地址2:http://10.8.9.40
登录地址3:http://10.8.9.41
登录地址4:http://10.8.9.42
登录地址5:http://10.8.9.166:8078
2、登陆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有以下权限:
  1. 网上选课:<校选选修课>进行全校任选课的选课、删课操作
              <学生选课>进行专业限选课的选课、删课操作
  1. 信息维护:<个人信息>查看学生个人的学籍信息。
  2. 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查看自己的课表
        <学生考试查询>查看自己的课程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查看自己的课程考试成绩
     <培养方案>查看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
  1. 公用信息:查看各种公告
五、课程重修
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新选课修读。
1.2011级——2012级学生从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重修课程申请表》,填写自己所需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称、可选课的空闲节次,于第三周星期二至星期四按要求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办理课程重修手续。
2.2013级学生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农业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湘价教[2013]86号)文件规定进行重修:即2013年秋季学期招收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免费补考一次,免费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必修课程),必须进行重修,并按实际重修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3.2013级学生重修办理流程为:
①学生个人根据教务处整理下发的“2013级学生重修课程清单”、个人春季学期已修课程(可在原综合教务系统查询)、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课程核对。对重修课程学分、学时和成绩有疑问可到考试中心(求索楼112)核实,对本学期开设课程有疑问可到教务科核查(求索楼109)。
②在教务处下发的“2013级学生重修课程清单”上进行重修课程(限选课和任选课不需选课重修)签字确认,确保重修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与本专业要求开设的课程号、课程名一致。如有课程错误或本学期暂不重修的课程请在“课程清单”上直接改正或删除。
③学生个人携带“2013级学生重修课程清单”、重修费于规定时间到教务处(求索楼)办理重修缴费与选课手续。
④教务处办理选课,并于3月27日下发重修课程上课安排。
4.重修收费标准:70元/学分。
5.重修收费时间安排:
①3月24日:动医院、公法院、生科院、商学院、工学院、体艺院、农学院、信息院、教育院;
②3月25日:植保院、理学院、资环院、园艺院、经济院、外语院、动科院、食科院、国际学院。
六、学籍异动学生退、补选课
1.转专业、跳级、降级学生,需对下学期按专业计划预置的必修课程进行补选或退选的,从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学籍异动学生退补选课申请表》,填写自己所需修读或删除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称,于第二周星期二至星期五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办理退、补选课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校本部与东方科技学院在教学运行管理上相对独立。校本部课程与东方科技学院课程有所区别,即东方科技学院所有课程的编码第一位为“D”。校本部学生与东方科技学院学生不得交叉选课,否则选课不予认可,学校将清除相应选课记录。
2. 专业选修课要从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中去选读,任选课从全校任选课中去选读,不要盲目选读其他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以免影响修读或者学分获得。
3. 选修全校性任选课程时,请不要选择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开设的同名课程,否则将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4.学生选定某门课程后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考核,否则,该课程成绩将记为“0”分。选课不成功的,若自行参加该课程学习,不能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5.选课结束后请各班班长统计好本班各门限选课程的选课人数,学生限选课教材可根据选课人数领取。
 
 
                                              教 务 处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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