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1/16 06:09:0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室): 

    根据学校安排,从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放寒假。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要求的精神,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各学院、实验中心(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没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锁好门窗,断水断电。 

    二、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强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中心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做到以下几点: 

    1、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2、化学试剂根据实验需要领用和存放。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流出实验室。剧毒药品要按规定送交药品仓库保管。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3、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负责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注意明火电炉、气体钢瓶、压力容器、水冷却系统等的使用安全。

    5、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6、实验室安全纳入学院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三、请各学院在假期前对学院内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将假期实验中心值班表于1月1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求索楼208室)。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9116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选修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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