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外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 2025/09/04   作者:   点击: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5〕67 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 号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季红琴、袁光敏

副组长: 范丽群、刘燕娟、周芬芬

成  员: 徐  斌、潘红娅、李  利、刘姿妤、曾葵华

秘  书:甘采博

职  责:根据相关文件制定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审核其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荣誉称号。按程序提出本院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季红琴

副组长:范丽群、周芬芬

成  员:徐  斌、潘红娅

秘  书:李  利、甘采博

职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奖励、荣誉称号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实无名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等方面。

二、工作程序

1.组织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将相关文件、本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材料下发到相关教学班,组织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成员核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根据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具体名额分配为英语专业10人,日语专业4人。

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担任本校本科生辅导员,学校总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学生自愿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参加研究生支教计划,学校总人数不超过8人。

注意:在“学业优秀”这一条中,参照《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点所规定的条件。要求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1 至第6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 20%以内(含);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2.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形成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价。学院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制定学院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课程平均成绩与其他测评成绩构成,实行量化排名,择优推荐。其中课程平均成绩占80%(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其他测评成绩占20%。

4.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由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答辩,形成学院推免生初步推荐名单。

5.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和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初步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和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6.公示。学院对推免生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80%+其他测评成绩*20%。具体如下:

(一)课程平均成绩

第1至第6学期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单由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并出具。

(二)其他测评成绩

其他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学生在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只取最高分,每单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其他测评成绩由入伍服兵役(15%)、参加志愿服务(15%)、到国际组织实习(15%)、科研成果(20%)、学科竞赛(20%)、荣誉称号(15%)六个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1.入伍服兵役。学生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兵役的,加15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以入伍通知书和退伍通知书为佐证材料。

2.参加志愿服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规格志愿服务的,按照省级2分/次、国家级3分/次标准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以志愿服务组织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佐证材料(证书落款需加盖团省委、团中央公章或代章)。志愿服务等级界定由学院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3.国际组织实习。学生在校期间赴国际组织实习的,每次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以国际组织颁发的实习证明或证书为佐证材料,国际组织界定由学院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4.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必须在2025年9月1日前见刊(含网络见刊),按照10分/篇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科研成果界定由学院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5.学科竞赛。学生在校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以申请人为法人且个人占股超过30%的初创企业(学生入学后注册),或获得2025年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励奖项(参照全国赛)的,列入竞赛加分项目。

等级

排名

加分

说明

国家级一等奖

1

12

1.学科竞赛项目由学院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参考《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湘农大[2023]98号)进行审定,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2.团队获奖的,学生本人需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含)。

3.以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为佐证材料。

2

8

3

6

4

4

5

3

国家级二等奖

1

9

2

6

3

4

4

3

5

2

国家级三等奖

1

6

2

4

3

3

4

2

5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励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将从严审核把关,由学院2026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讨论决定。

6.荣誉称号。学生本科在读期间曾获下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照校级2分/项、省级5分/项、国家级8分/项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其中,学生需将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中的一项作为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不加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励仅可作为基本条件)。同一项荣誉取最高等级加分,同一级别荣誉不累计加分。

荣誉称号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三)答辩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剽窃、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学生答辩情况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答辩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四、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

负责人

备注

2025.9.4—8

1.组织学习文件,成立学院工作小组并发动学生申请;

2.教务办根据学校要求打印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

3.学生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及所获奖励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印件留存);

4.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将候选人材料提交至学院工作小组。

范丽群

刘燕娟

最迟于2025.9.8上午12点之前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汇总表纸质档等材料(档案袋装好并标注姓名、班级、联系电话)交至九教南409室(电子版发给学工组甘采博老师)

2025.9.9

资格审查

范丽群

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2025.9.10

组织学生参加公开答辩

季红琴 

顺序抽签以及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5.9.10—12

公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拟推荐名单

刘燕娟

上交材料

五、工作纪律

(一)学院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院内申诉范围。推免工作过程中将在学院官网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按要求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学院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和结果的意见、异议纳入学院信访举报、申诉受理范围,充分保证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二)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整个推荐过程,并对推荐各环节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根据《湖南农业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2016〕39号)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人文与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湖南农业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2026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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