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5-12-15 作者 :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发〔2025〕144 号)和《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5〕87号)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志趣和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潜能,按“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原则执行。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不少于 7 人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三、申请条件
(一)原则上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兴趣且具备专业潜
能;
(三)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有关要
求;
(四)高考选考科目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
求,本次转专业须满足的报考条件(详见《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附件 2)。
四、转入审核
(一)资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根据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需提供成绩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非特殊情况下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 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 疆单列、专升本等);
3、特殊招生层次、类别的(含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允许转入其他层次、类别;其他层次不允许转入该层次、类别;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5、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6、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7、在校期间有过纪律处分的;
8、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二)转入学生名单。为维护班级正常教学秩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定提升,学院严格控制专业转入人数规模。专业转入人数上限额以专业学生班为单位,每个学生班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5人(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笔试或面试。工作小组提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五、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于12月18日08:00-12月19日20: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笔试、面试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转入学院考核和公示。学院于2026年1月6日 12:00前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公示和网上审核。
(四)数据上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拟同意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名单并于2026年1月6日 17:45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