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校

2010/06/02 08:00:00   作者:chenx     点击:

湘教毕办〔2010〕5号 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校 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就业 《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即将毕业,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今年毕业生人数多,《报到证》签发工作量大,在毕业生离校前采取集中办理《报到证》方式,提前毕业的、延期毕业的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办理。集中办理时,先对各高校和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汇总编制的就业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再统一签发《报到证》。 二、集中办理时间 各高校就业方案网上报审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至7月15日(分校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我厅将在此期限内集中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审功能,有关手续将延期办理。请各高校和有关单位在本单位报审截止时间的第二个工作日持《关于报送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2)及有关材料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和审核 1、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和委托培养协议等为依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数据库。个别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2、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在制作就业方案数据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入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组织的“到村任职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组织的“特岗计划”,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三支一扶”项目和团委系统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就业方案,在“扩展项一”中分别注明“选调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还需在“扩展项五”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名称,“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 “选调生”、 “三支一扶”的单位性质填 “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 (2)毕业生与省直、中央在湘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入用人单位名称。 (3)毕业生与我省市州及其所辖县市区所属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所在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扩展项一”。 (4)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单位名称”填写户档管理机构名称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扩展项一”;若户档管理机构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地址不一致(即人户分离情况),用人单位名称则填入“扩展项五”。在领取《报到证》时,需出具经学校审核的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或用人单位统一进行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花名册(样式见附件3)。 (5)毕业生在省内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关系的,委托省级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扩展项一”填写省级人才机构名称的全称;委托市州级及所辖县市区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市州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扩展项一”填写具体用人单位名称并括号注明为人事代理。在领取《报到证》时,需出具经学校审核的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或用人单位统一进行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花名册(样式见附件3)。 (6)为确保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以便他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进行自主择业,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可将未申请要求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单位名称”填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如毕业生申请其户、档关系委托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代管,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具体用人单位(指灵活就业)的,“扩展项一”填入具体用人单位名称。以上毕业生在择业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随时免费办理改办手续。 3、就业方案审核和《报到证》签发 (1)就业方案审核: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各高校请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2)《报到证》签发:点击派遣按钮(出现派遣窗口,对派遣人数确认无误后) →点击开始派遣(生成报到证号)→确认打印报到证(若不确认,则不打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接收学校确认打印报到证的指令,开始打印《报到证》。 (3)各高校持《关于报送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1份)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整理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和毕业生的申请材料。 2、为确保《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集中办理期间,不受理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 3、为了方便在集中办理期间陆续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各高校可统一收集信息在网上申请多次办理《报到证》。因7月15日前系集中办理《报到证》时间,不能受理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请各高校告知毕业生。 4、《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希望各高校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审批材料填报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集中办理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联系人:李昌维;联系电话:0731-82816679;传真:0731-85523818 附件:1、2010届普通高校暑期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就业方案报审日程安排 2、关于报送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 材料的函(样式) 3、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户口档案 托管)人员名册(样式)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抄送: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各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附件1: 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 毕业生就业方案报审日程安排 5月25日-5月28日 湖南工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西藏生源毕业生)、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 5月31日-6月2日: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社会安全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6月3日-6月4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城市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6月7日-6月9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怀化学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吉首大学、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衡阳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邵阳学院、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6月10日-6月11日: 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包括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月12日-6月13日: 保险职业学院、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邵阳职业技术学院、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6月17日-6月18日: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对外贸易职业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6月21日-6月23日: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长沙矿冶研究院、长沙矿山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湘南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师范学校 6月24日-6月25日: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教育学院、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南方动力机械公司职工工学院、潇湘职业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6月28日-7日2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司法警官司职业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其他院校 7月5日-7日15日: 二次受理各学校的集中办理数据报审 注:此安排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附件2: 关于报送2010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0]5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0届已落实就业单位并需要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 名毕业生(其中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未落实就业单位但需要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 名毕业生(其中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共计 名毕业生(其中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的名册及有关材料报上,请予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分管校(院、所)领导签名: 学校(院、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户口档案托管)人员名册(样式)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审核人(签名): 填表日期:2010年 月 日 学 号 姓 名 性别 专业名称 学 历 培养方式 人事代理机构名称 现就业单位名称 备 注 注:“学号”栏目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填写,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不列入此范围。 点击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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