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对学生自主创业活动实行申报登记的通知
2010/06/02 08:00:00 作者:chenx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对学生自主创业活动实行申报登记的
通 知
各位学生:
目前你们的创业热情很高,各种创业活动频频开展,自发的创业团队也不断增多,为了落实好国家教育部教学[2009]15号、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112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 的要求,进一步摸清我校学生自主创业活动情况,从而切实加强对我校学生创业就业的指导, 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自主创业活动进行集中管理、合理引导、加大支持、促进发展。招生就业指导处决定对我校学生开展的自主创业活动实行申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的范围。
1、我校在校学生 (含2010届毕业生)已经开始营运或准备营运的自主创业项目要进行登记。
2、我校在校学生有创业意愿、组建了创业团队,拟定了创业计划,准备自主创业的活动要进行申报。
二、申报登记的办法
1、此项工作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统一安排,由学院对本学院学生的自主创业计划、项目进行申报登记。
2、学生自行对自主创业计划、项目进行申报登记。在校学生(含2010届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进行登记,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在校学生有创业意愿、拟定了创业计划,准备自主创业的进行申报,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登记表》、《申报表》样表在学校就业网下载,或到各学院学工组领取。
4、申报登记的办法是:一个创业团队只申报登记一次,不重复登记,是团队活动的,由团队负责人登记,其他成员不再登记,团队负责人不是本校学生的,由该团队成员商量后,推荐一名我校学生进行登记。各创业团队收集各申报登记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获得资助情况、参加各种活动获奖情况以及创业项目的营运情况等材料,并将材料复印一份附在所属项目的《申请表》、《登记表》后面,报各学院学工组审查备案。
5、学生将填写的《登记表》、《申报表》以及所附材料复印件交学院审查盖章、登记备案。《登记表》、《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式三份。
6、学院收集本学院学生填写的《登记表》、《申报表》以及所附材料一并交招生就业指导处。
三、要求
1、我校学生准备进行或正在进行自主创业的活动都一律实行先向学院申报登记,再到招生就业指导处备案。没有申报登记的原则上不纳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的统一管理、引导帮扶的范围,学生自行对其进行的创业行为负责。
2、学生要如实填写《登记表》、《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了《登记表》的不再填写《申报表》,并将所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附后,再到学院进行申报登记。
3、每个创业项目或计划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均先由学院收齐后,进行审查备案.
4、今后我校学生进行自主创业都实行“先向学院申报,再到招生就业指导处备案”的制度,便于规范管理,合理引导,加强帮扶。
5、这次申报登记2010年5月28日前完成,28日下午5:00以前所有材料必须报各学院学工组。
附表1:《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登记表》
附表2:《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申报表》
(注: 附表1、附表2在学校就业网下载)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0年5月24日
附表1:
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登记表(学生填写)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范畴
项目营运地点
项目获得何种资助
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到位情况
创业者(团队)小档案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属学院、专业
所属年级
联系方式
团队负责人
成员1
成员2
成员3
项目内容
项目营运情况
(可后附材料)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所属范畴”是填写如团中央、“芙蓉学子”等类似的项目名称。
附表2:
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申报表(学生填写)
年 月 日
创业计划名称
拟营运地点
联系方式
创业者(团组)小档案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属学院、专业
所属年级
联系方式
团队负责人
成员1
成员2
成员3
项目内容
(可辅以图片等说明)
可能会得到何种资助
现仍需
何种支持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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