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学校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加强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
二、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三、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账,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会组织或工会财务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督促学校工会定期执行财务信息公开。检查工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每年进行一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审查。每次审查后,应将审查结果和改进工作建议,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抄报上级工会。
八、每年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时,向全体代表作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九、有权调阅学校工会财务部门的各种账册、单据、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十、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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