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学生综合考评工作,根据学校和学生工作部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同学们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能力。
2、基本原则
方向性原则: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德育为先,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客观性原则: 科学、全面、规范、实事求是地真实反映学生情况。
公正和可比性原则: 坚持自我测评、班团测评和学院测评相结合的原则,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就测评的过程、结果全公开。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副书记、学生工作组、教务办、各班班主任组成的学院学生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评工作。
组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辅导员、班主任
分 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全面负责学院考评与评定工作
辅导员 具体执行学院考评与评定工作
班主任 指导所带行政班级考评与评定工作
三、评测对象
人文与外语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
四、综合考评步骤和要求
1、各班成立评定小组(包括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同学,共5人组成)和监督小组(包括班干部、党员、团员各一名组成,由全班学生民主投票产生)进行综合考评。班级考评分自评和班级民主测评,在自评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初评,初评结果经监督小组、班长、班主任签字后交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初审后上报学院考评领导小组讨论,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审核,由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各班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并参照具体要求进行考评与评定。
3、综合考评结果直接与评奖评优挂钩,各班级严格参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结论应当与学生本人见面。各班不得在原则之外另行标准,就考评中的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学院评定领导小组,经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
五、程序与要求
1、工作程序与要求:
(1)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考评会议,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个人综合考评表》;
(2)班主任主持召开民主评议、班级评定小组和监督小组议会,对学生自评进行评议,形成班级初步意见;
(3)结论见面会。班主任主持召开,将班级初步意见与学生本人见面;核查无误后按要求形成班级最终结论上报年级辅导员。
2、纪律要求
学生年度综合考评是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全体学生和各班评定小组务必认真对待,严格遵守要求。在评定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并严肃处理。
六、补充说明
1、计算成绩时,年度内所有成绩都算(包括选修课成绩):选修课成绩:及格=65分,中等=75分,良好=85分,优秀=95分,不及格=55分,缺考旷考取消资格计0分(如有异议必须提供有任课教师签名和开课院系盖章的证明材料),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全部折算成60分;
2、特殊加扣分项目
各项加分或扣分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规定,另根据我院特点特做如下补充:
(1)凡主持申报学校科创基金项目在总分中加2分,立项加3分,最终获奖者加4分,弃权者扣5分。此加扣分项中项目成员各递减1分。
(2)日语专业学生通过CET英语四级加2分,六级加3分;一次性通过日语专四加2分、良好加3分、优秀加5分,一次性通过能力二级加2分,一级加3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四六级不加分,通过专四加2分、良好3分、优秀5分;通过其它语种证书由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测加2-3分。
(3)《学生手册》规定的通报批评扣分项等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报为准。
(4)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等集体活动加0.2分/次,未按要求参加讲座等集体活动缺席扣1分/次,迟到或早退扣0.5分/次(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报为准)。
(5)担任助理辅导员和被评为校级优秀助班加3分,担任助班或内务助理合格加2分;
(6)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合格者加3分,其他职务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加分,身兼数职取其任职最高分。
(7)评为“优秀团干”加3分,其它评奖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加分。
(8)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按院内加0.5分/次,院外加1分/次。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9)以上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3、 监督邮箱:643225781@qq.com
监督电话:0731-84617813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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